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原标题: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?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
原标题: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第一节?重要提示
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。
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。
公司负责人刘征宇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(会计主管人员)乔彦军声明: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第二节?公司基本情况
一、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
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
□?是?√?否
■
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
√?适用?□?不适用
单位:元
■
对公司根据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——非经常性损益》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,以及把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——非经常性损益》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,应说明原因
□?适用?√?不适用
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——非经常性损益》定义、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。
二、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
1、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
单位:股
■
■
■
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、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
□?是?√?否
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、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。
2、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
□?适用?√?不适用
第三节?重要事项
一、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、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
√?适用?□?不适用
■
二、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
√?适用?□?不适用
因公司控股股东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,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,公司股票(A股:证券简称:深深房A,证券代码:000029;B股:证券简称:深深房B,证券代码:)自2016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,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、9月22日和9月29日分别披露了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》(2016-022号)、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》(2016-023号)和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》(2016-024号)。经确认,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,上市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披露了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》(2016-025号),并于2016年10月10日披露了《关于签署〈关于重组上市的合作协议〉的公告》(2016-027号)。
2016年11月11日,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》,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4日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》(2016-039号)。
2016年12月12日,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》,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3日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》(2016-047号)。
2017年3月10日,公司召开投资者网上说明会,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,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,详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《关于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》(2017-012号)。
2019年12月14日,公司披露了《关于签署《关于重组上市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六》的公告》(2019-090号),协议将重组合作协议约定的排他期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。
为确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,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,维护中小股东投资者权益,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,股票自2020年10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,预计将在2020年11月14日前按照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》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。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4日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》(2020-074号)。
文章来源:《特区经济》 网址: http://www.tqjjzz.cn/zonghexinwen/2020/1030/603.html